根据合同要求,工程交工后即进入售后服务阶段,我们作为生产厂家对门窗进行为期叁年的保修(非材料品质原因收取材料成本费。 A 、保修期内只要接到需要维修的通知,确保 24 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B 、每两个月跟踪巡查一次; C 、实行半年和年度总检。)全部门窗叁年后终身维修(材料费用自理,人工免费。 A 、实行季度电话巡访制度,有问题及时现场处理维修; B 、接到维修通知后,确保 48 小时内上门服务; C 、实行年度总检制度,对损耗性五金及密封材料提出建议性更换和维修意见。)

一、管理措施

  1. 售后服务工作由工程项目主管直接负责。
  2. 工程项目部指定专人进行售后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执行。
  3. 项目经理对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 保修期满后,协助业主及物业管理负责工程质量的维护。

二、服务内容及程序

  1. 确认门窗是属于厂家加工、安装或在厂家负责范围内的其它原因而造成的缺陷、破损、使用不便等问题厂家进行保修。
  2. 保修范围在厂家生产的包括门窗、玻璃、配件及其它附件之内。
  3. 保修期间,厂家留守一定人员进行保修。自接到物业管理处下发的维修任务单起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工程维修结束后,由用户进行验收,并在厂家的维修单上填写意见、鉴定。
  4. 厂家对用户提出的质疑、要求,我方会给予解释、阐述,并迅速地确定合理解决办法。
  5. 技术人员要到现场监督维修工作的进行。
  6. 用户提出的变更原材料、配件或是变更原门窗分格样式等与合同条款不相符的不在厂家保修范围之内 , 但可根据材料收取材料成本费。
  7. 保修期间,厂家服从业主及物业的安排和管理。
  8. 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出现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收取材料成本费和人工费。
  9. 如属特殊原因造成的损坏,由双方协商解决。
  10. 厂家保持对其品牌产品的最终解释权。

三、 售后服务人员要求

  1. 售后服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素养。
  2. 服务过程中要本着为用户排忧解难的原则积极、主动的为用户解决问题。
  3. 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要对用户现场的环境、物品、安全负责,服务结束后要清理现场。
  4. 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对用户索要钱财、物品,不得有任何刁难用户的行为。
  5. 处理问题要认真、仔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单位及有关负责人员反映,同一质量问题严禁再次出现。

四、售后服务的验收

  每次售后工作完成后,须请用户出面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认为服务结束。同时要请用户在单位的工程评定表上填写意见、评定,以做为工程部工作评定及个人工作考核,厂质检部要对服务工作进行抽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定要返工,并对负责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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